国家能源局发布2021年上半年能源形势、可再生能源并网运行情况和储能指导意见解读
7月28日上午, 国家能源局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2021年上半年能源经济形势、可再生能源并网情况,介绍国家能源局电力防汛救灾和迎峰度夏有关情况,解读《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并回答记者提问。
发展规划司司长李福龙介绍2021年上半年能源形势。
今年以来,我国经济持续稳定恢复,能源需求较快增长,进入二季度,能源消费增速较一季度有所回落,比如全社会用电量,一季度增速21.2%,累计到6月底,也就是上半年增速16.2%,比一季度增速下降5个百分点,但煤电气消费均快速增长,“淡季不淡”新特征凸显,国家能源局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加强统筹协调,确保能源安全稳定供应。
上半年能源形势简单说三个方面的特点:
一、能源消费快速增长。全社会用电量快速增长,工业用电贡献率明显超过往年水平。上半年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长16.2%,较2019年同期增长15.8%,两年同期平均增长7.6%。工业是拉动用电增长的主要动力,上半年工业用电同比增长16.5%,对全社会用电量增长的贡献率近70%。煤炭消费较快增长,发电、建材用煤增长显著。上半年煤炭消费同比增长10.7%,较2019年同期增长8.1%。其中,发电、建材用煤持续较快增长,分别同比增长15.7%、12%,电煤对煤炭消费增长贡献率达到76.7%。
天然气消费持续较快增长,工业用气超过往年水平。上半年天然气市场需求旺盛,同比增长21.2%,较2019年同期增长23.5%,两年同期平均增长11.1%,基本达到“十三五”年均增长水平。其中,工业用气保持较快增长态势,同比增长26.6%,贡献率达44.7%;发电用气同比增长15.2%,气电对电力保供作用进一步显现。成品油消费持续回暖,汽油消费已恢复至疫情前水平。二季度以来,成品油消费持续稳定恢复,上半年成品油消费同比增长15.7%,其中,汽油消费同比增长22.3%,较2019年同期增长2.2%;柴油需求保持稳定,同比增长2.7%。
二、能源供需总体处于紧平衡状态。今年以来,全国最高用电负荷连续6个月均创历史同期新高,部分地区采取有序用电措施;煤炭供应偏紧,价格高位震荡。面对快速增长的能源需求,国家能源局组织相关企业全力保障能源安全稳定供应,主要能源品种产量持续增长,供应能力进一步增强。
全力保障电力稳定供应。持续跟踪监测电力供需形势,大力支持支撑性电源投产,压实保供责任,充分发挥大电网资源优化配置作用,灵活调剂省间余缺,保障电网安全稳定和电力供应,上半年,全国发电装机规模同比增长9.5%,其中,风电、太阳能发电装机规模分别同比增长34.7%、23.7%;发电量同比增长13.7%。
努力加大煤炭增产增供。加强监测调度,积极挖潜增产,协调重点地区加强长协履约,在确保安全前提下全力做好煤炭增产增供工作,努力提升电煤库存水平,基本满足了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上半年,原煤产量同比增长6.4%。
持续保持油气稳定供应。大力提升油气勘探开发力度,全力推动原油稳产增产,天然气持续快速上产,上半年原油产量平稳增长2.4%,天然气产量快速增长10.9%,原油进口量同比下降3%,天然气进口量同比增长23.8%,其中液化天然气进口量同比增长27.8%。
三、清洁低碳转型步伐加快。国家能源局持续推动可再生能源消纳,印发《2021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洁能源消纳情况综合监管工作方案》,上半年,水电、核电、风电、太阳能发电累计发电量同比增长10.2%。同时,持续推进清洁能源重大项目建设,白鹤滩水电站首批机组投产发电,全球单机容量最大功率百万千瓦水轮发电机组,实现我国高端装备制造的重大突破;乌东德水电站全部机组投产发电;华龙一号首堆福清核电5号机组、田湾核电6号机组投产,7号、8号机组及徐大堡核电站3号、4号机组,海南昌江小型堆核准开工。
截至6月底,水电、核电、风电、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合计约9.9亿千瓦,占电力总装机容量的比重提高到43.9%,较去年同期提高了2.9个百分点。
能源节约和科技装备司二级巡视员刘亚芳解读《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
新型储能是除抽水蓄能外,以电力为主要输出形式的储能技术。为推动新型储能快速发展,支撑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构建,促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一、《指导意见》出台背景。首先,《指导意见》是解决新型储能发展新阶段突出矛盾的客观需要和重要应对举措。“十三五”以来,我们先后印发了《关于促进储能技术与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和配套的行动方案,储能技术和产业快速发展,同时新型储能发展尤为迅猛,其助力能源转型的作用初步显现。探索中发现,亟需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完善宏观政策,创新市场机制,加强项目管理,大力推动新型储能高质量发展。
《指导意见》是加快“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等目标的重要部署。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目标要求,必须加快调整优化能源结构,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而新型储能具有可以突破传统电力供需时空限制、精准控制和快速响应的特点,是应对新能源间歇性、波动性的关键技术之一,且具有选址布局灵活等多方面优势,因此加快新型储能规模化发展势在必行。为确保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顺利开局,应牢牢抓住“十四五”战略窗口期,加快出台顶层规划,完善政策体系和市场环境,为加速技术迭代创造条件,实现新型储能规模化发展。
《指导意见》是凝聚各方共识、统筹行业发展的顶层设计。本次《指导意见》着力顶层设计,梳理总结了“十三五”新型储能行业发展的问题和经验,广泛听取行业意见,充分衔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关于促进储能技术与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旨在以此为纲领,统筹指导新型储能行业新阶段、新目标下的发展。
二、《指导意见》主要内容。《指导意见》编制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主要包括总体要求、强化规划引导、推动技术进步、完善政策机制、规范行业管理、加强组织领导等六大部分。
(一)总体要求。一是指导思想中明确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下新型储能的功能定位,提出新型储能是提升能源电力系统调节能力、综合效率和安全保障能力,支撑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重要举措。二是基本原则中贯穿以技术革新为驱动、政策环境为保障、市场机制为依托、保障安全为底线的科学发展思路,明确统筹规划、多元发展,创新引领、规模带动,政策驱动、市场主导,规范管理、保障安全四大发展原则。三是主要目标中坚持分阶段、分层次的发展理念,“十四五”期间聚焦高质量规模化发展,锚定3000万千瓦作为基本规模目标,兼顾技术、成本等方面的进步;“十五五”期间实现全面市场化发展,以满足新型电力系统需求、支撑碳达峰碳中和作为目标,留足充分的预期空间。
(二)主要任务。《指导意见》聚焦四大方向,明确了14项主要任务和工作要点,贯彻执行发展原则,推动发展目标落实。
强化规划引导方面“由面及点,突出重点”。国家和地方层面开展新型储能规划研究,引导新型储能建设规模和布局;电源侧着力于系统友好型新能源电站和多能互补的大型清洁能源基地等重点方向,电网侧围绕提升系统灵活调节能力、安全稳定水平、供电保障能力合理布局,用户侧鼓励围绕跨界融合和商业模式探索创新。
推动技术进步方面“逐层推进,明确举措”。技术研发要坚持核心技术自主可控和路线多元化,统筹开展关键短板技术攻关;加强产学研融合,推动创新资源培育和优化配置;加大各类示范力度,促进成果转化落地;着力产业链培育和壮大,推动产业化基地建设。
完善政策机制方面“指明方向,稳定预期”。明确储能市场主体身份,推动储能进入并允许同时参与各类电力市场。在具体方向上指明后续要研究建立独立储能电站、电网替代性储能设施的成本疏导机制,要完善峰谷电价扩大用户侧储能获利空间,采用政策倾斜的方式激励配套建设或共享模式落实新型储能的新能源发电项目。
规范行业管理方面“瞄准痛点,压实责任”。要求健全新建电力装机配套储能政策,电网企业优化调度机制,在建设、运行两个角度充分发挥储能功能和效益。要求明确储能备案和并网等管理程序,破解管理无序的问题。围绕技术标准、检测认证、安全管理等方面加强标准体系建设,提升新型储能本质安全。
(三)保障措施。《指导意见》为确保主要任务落地有效,规定了5项具体措施。从统筹领导角度,明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为牵头部门,围绕价格机制、国家储能技术产教融合创新平台等重大问题推动工作。从责任落实角度,要求地方上配套制定政策和发展方案,开展先行先试,落实发展目标。从行业监管角度,提出建立闭环监管机制,建设国家级储能大数据平台,提升行业管理信息化水平;强调压实安全主体责任,强化风险防范。
从标准化安全方面加强储能标准和现有电力系统标准的融合衔接,加强新型储能标准体系的建设和健全。
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长王大鹏介绍2021年上半年可再生能源发展情况
截至2021年6月底,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到9.71亿千瓦,全国新增水电并网容量769万千瓦。
王大鹏副司长从五个方面简要介绍2021年上半年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情况:
一、可再生能源整体发展情况。今年上半年,国家能源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锚定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聚焦可再生能源规划政策、重大项目建设和能源民生保障,努力提升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积极推动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稳步扩大。截至2021年6月底,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到9.71亿千瓦。其中,水电装机3.78亿千瓦(其中抽水蓄能3214万千瓦)、风电装机2.92亿千瓦、光伏发电装机2.68亿千瓦、生物质发电装机3319万千瓦。可再生能源发电量持续增长。2021年1-6月,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达1.06万亿千瓦时。其中,规模以上水电4826.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4%;风电3441.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约44.6%;光伏发电1576.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约23.4%;生物质发电779.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约26.6%。可再生能源保持高利用率水平。2021年1-6月,全国主要流域弃水电量约53.64亿千瓦时,水能利用率约98.43%,较上年同期提高0.07个百分点;全国弃风电量约126.4亿千瓦时,平均利用率96.4%,较上年同期提高0.3个百分点;全国弃光电量33.2亿千瓦时,平均利用率97.9%,较上年同期提高0.07个百分点。
二、水电建设和运行情况。2021年1-6月,全国新增水电并网容量769万千瓦,截至今年6月底,全国水电装机容量约3.78亿千瓦,其中抽水蓄能3214万千瓦。重大水电工程建设取得积极进展。白鹤滩水电站首批机组于6月28日安全准点投产发电,电站总装机容量1600万千瓦,是当今世界在建规模最大、技术难度最高的水电工程,建成后是世界第二大水电站,电站单机容量100万千瓦,世界第一,采用我国自主设计制造的完全国产化的水轮发电机组,填补了世界水电的技术空白,截至7月28日,已有4台机组投产发电;乌东德水电站全部机组已于2021年6月投产发电;两河口水电站预计于今年9月投产发电。2021年1-6月,全国规模以上水电发电量4826.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4%。全国水电平均利用小时数为1496小时,同比下降33小时。2021年1-6月,全国主要流域弃水电量约53.64亿千瓦时,较去年同期减少4.17亿千瓦时,水能利用率约98.43%,同比提高0.07个百分点。弃水主要发生在河南、四川两省,河南省弃水电量33.72亿千瓦时,主要发生在小浪底水利枢纽,主要原因是3月份发电厂房被淹,直到6月所有机组才恢复发电;四川省弃水电量11.60亿千瓦时,较去年同期减少25.17亿千瓦时;其他省份弃水电量维持较低水平。
三、风电建设和运行情况。2021年1-6月,全国风电新增并网装机1084万千瓦,其中陆上风电新增装机869.4万千瓦、海上风电新增装机214.6万千瓦。从新增装机分布看,中东部和南方地区占比约59%,“三北”地区占约41%,风电开发布局进一步优化。截至2021年6月底,全国风电累计装机达到2.92亿千瓦,其中陆上风电累计装机2.81亿千瓦、海上风电累计装机1113.4万千瓦。2021年1-6月,全国风电发电量3441.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4.6%;利用小时数1212小时,利用小时数较高的省区中,云南1769小时、蒙西1426小时、四川1415小时。今年上半年,全国弃风电量约126.4亿千瓦时,弃风率3.6%,同比下降0.3个百分点,尤其是新疆、湖南和甘肃,弃风率同比显著下降,新疆弃风率8%、湖南弃风率2%、甘肃弃风率4%,同比分别下降4.2、3.2和3个百分点。
(参考:最新发布|2021年二季度全国新能源电力消纳评估分析;
国家能源局:截至6月底风电装机容量约2.9亿千瓦,同比增长34.7%)
四、光伏发电建设和运行情况。2021年1-6月,全国光伏新增装机1301万千瓦,其中,光伏电站536万千瓦、分布式光伏765万千瓦。截至2021年6月底,光伏发电累计装机2.68亿千瓦。从新增装机布局看,装机占比较高的区域为华北、华东和华中地区,分别占全国新增装机的44%、22%和14%。2021年1-6月,全国光伏发电量1576.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3.4%;利用小时数660小时,同比减少3小时;利用小时数较高的地区为东北地区790小时,华北地区652小时,其中吉林868小时、黑龙江868小时和四川875小时。2021年1-6月,全国弃光电量约33.2亿千瓦时,弃光率2.1%,同比下降0.07个百分点。光伏消纳问题较为突出的西北地区、华北地区弃光率分别降至4.9%和2%,同比分别降低0.3和0.5个百分点。
五、生物质发电建设和运行情况。2021年1-6月,生物质发电新增装机367.4万千瓦,累计装机达3319.3万千瓦,生物质发电量779.5亿千瓦时。累计装机排名前五位的省份是山东、广东、浙江、江苏和安徽,分别为370.6万千瓦、317.0万千瓦、274.5万千瓦、251.7万千瓦和230.2万千瓦;新增装机排名前五位的省份是河北、广东、浙江、四川、河南,分别为43.9万千瓦、34.5万千瓦、34.4万千瓦、28.4万千瓦和26.2万千瓦;年发电量排名前六位的省份是广东、山东、浙江、江苏、安徽和河南,分别为97.7亿千瓦时、90.7亿千瓦时、69.2亿千瓦时、65.4亿千瓦时、56.0亿千瓦时和37.9亿千瓦时。 CWEA
来源:国家能源局
http://www.nea.gov.cn/xwfb/20210728zb1/index.htmhttp://www.nea.gov.cn/2021-07/28/c_1310091224.htmhttp://www.nea.gov.cn/2021-07/28/c_1310091258.htmhttp://www.nea.gov.cn/2021-07/28/c_131009122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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